【溫馨提醒】
★ 疫情期間,如非必要,請旅客於遊覽車上全程配帶口罩,以維護自身健康,謝謝合作。如額溫超過37.5C以上之旅客,請勿上車參加旅遊行程,【隨團人員有權拒絕旅客上車,參加旅遊行程】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!
★ 務必需攜帶個人身份證正本及健保卡正本。
★ 敬請自備防寒衣物、雨具及個人慣用隨身藥品:如暈車藥、感冒藥、防蚊蟲液等。
★ 景點活動期間,請務必隨身攜帶水壺,以備可隨時補充水份。
★ 部份行程需行走較長的時間,並且會遇到階梯,請著舒適的包鞋。
★ 如於報名後,得知當天無法出席時,請務必電話主動通知業務人員或隨團人員。
★ 若您對上述問題有任何不瞭解或疑問之處,請務必再次確認您所報名的客服人員,以求得最正確的答案,也同時保障您的個人權益。
第1天 台北 - 國境之旅 桃機Let’s 購 - 台北
桃園機場主題候機室
桃園國際機場與免稅店業者合作,打造風格各異卻又能展現台灣風采的主題候機室,每一個主題候機室都運用了不同科技的創意互動設計與五感體驗,讓候機室不再只是枯燥的等待空間,而是讓旅客宛如來到台灣博覽會,參觀各個不同台灣歷史文化與人文景物的攤位,每一分每一秒都感受到滿滿的台灣味,也讓台灣大門,成為中華文化的啟航點。
桃園機場停機坪
停機坪就像是飛機的起居室或工作間,用來上下旅客或貨物、清掃、加油、簡易檢修等活動。在停機坪上除了爭奇鬥豔的主角-飛機群們,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車輛和設備,如用來上下旅客的空橋/扶挮車/接駁車、飛機移動的小幫手拖車頭、餵飛機喝飽飽的油栓車、運送物資的裝卸升降車等等,每一個都各司其職,為飛機準備迎接下一趟旅程。(人數低於40人,將取消此點行程,敬請了解)
桃園機場免稅店
全台灣最大最齊全的免稅店區,各式精品名牌香水化妝品一應俱全,將以「預購完稅品」的模式作業,除了菸類不能購買,另少數品項有數量限制外,其他機場管制區內免稅店櫃位所有品項,都可以依照標示的免稅價購買,額外的稅賦及作業費用由免稅店自行吸收。在此可盡情享受免稅購物的優惠,商品會於十四個工作天內宅配到府。
桃園機場觀景台
2019年底剛剛完成並開放的桃園機場第二航廈觀景台,是全台最大的觀機平台,以超近距離觀賞飛機滑行起飛或降落,以及欣賞到停放在停機坪上的各式飛機,可說是航空迷必去的聖地。室內區有著裝置藝術和3D立體彩繪,以及進駐了餐飲店家,讓您一次滿足視覺和味覺,有個不同出國的機場體驗。
注意事項:
1. 體溫逾37.5℃者或活動日的前14天內(含)如有出入境紀錄者將無法入場。活動期間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。
2. 機場管制區有每日名額限制且為實名制,報名時請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因需提前申請機場參觀證,報名後的資料與名單送出後將無法修改。若當日名額額滿無法進入,將於出發前七天通知無法成行。
3. 進入機場管制區必須攜帶本人國民身份證換取參觀證,無法使用其他證件替代;唯十四歲以下孩童可使用健保卡、外籍人士可使用護照。
4. 管制區必須團進團出,請配合領隊及機場工作人員。
5. 請穿著舒適好穿的鞋子及衣服。錢包、手機、保溫杯之外,行李盡量要輕便。
6. 特定品牌及品項不參與此次活動外,其餘商品皆為免稅價,無購買數量限制。詳情請詢問業務人員。免稅商品無法當場提領,請留下正確地址及連絡電話,會於14個工作天內宅配到府,購物滿5000元免運費。(離島除外)
7. 所有進出及購物規定概以桃園機場航警局及免稅店公告為準,隨時可能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
早:敬請自理 午:機場貴賓室享用午餐 晚:敬請自理
溫暖的家
【團費說明】
@包含項目:
1. 交通:遊覽車車資及過路費用
2. 活動:行程各景點門票
3. 餐食:表列餐食
4. 保險:新台幣2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
1. 隨團人員及司機服務小費,每位旅客每天應給付100元(1天100元/2天200元/3天300元)。
2.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,如飲料、私人購物費…等。
3.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,若旅客有個別之需求,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。
4.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,建議、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。
【參團須知】
1. 此行程需報名40人以上(不含嬰兒),方可成行 (出發前7天業務人員將會告知確認是否成團)。
2. 線上報名並非保證訂位成功,需以業務人員回覆確認為準。並於團費繳交期限內繳款,以完成報名。
3. 報名時,請詳列姓名、生日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電話,以利保險作業。素食者請事前告知備註。
4. 行程確認單資料於出發前五日提供給旅客,因車輛調度,如需駕駛人員資料將於出發前一日通知。
5. 本行程將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,敬請見諒。
6. 旅客聯絡手機敬請保持暢通,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,請旅客自行負責。
7. 行程順序僅供參考,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調整,正確路線依團體實際操作為準,敬請見諒。
【注意事項】
1. 價格如有調整,以鴻大旅行社網站公告之新價格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2. 出發、集合時間,請依規定地點及時間內準時集合,以維護其他旅客之權益;出發當天請攜帶報名時登記之聯絡手機出遊並保持開機,以避免隨團人員聯絡不到旅客,造成無法上車。因故無法趕上,將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收取全額。
3. 團費報價為觀光旅遊團體之包裝行程,不可離隊、自行活動或延回。團費包含所包含之活動項目或門票,如旅客因個人之因素或集合未到,視同自動放棄者,恕不退費,並需負擔額外之成本費用。
4. 遊覽車車位之編排,現場自由選位入座,恕無法事先保留車位,敬請旅客見諒。
5. 遊覽車為密閉空間,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上車,以免影響遊客安全,謝謝合作。
6. 如遇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。
7. 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保管妥善。
8. 進出風景區、餐廳人潮眾多時,請保持秩序,並注意自己及孩子的安全。
【取消規定】
1. 此訂單需業務人員回覆確認,並於繳費期限內付款後始可生效,付款後視同雙方同意簽屬【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(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),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。
2. 旅客取消行程《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》
將依據【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第十二條: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
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。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,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下列基準賠償:
(1)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。
(2)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(3)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(4)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(5)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(6)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*行程圖片僅供參考,以現場為主*